甲骨文中的上帝

甲骨文中的上帝

兼论其意义之演变

郑艺牧师

人类文明总共有五种原始起源文字,对比苏美尔的楔形文与埃及的象形文字,中国的汉字是唯一承传下来的,今天仍在使用的文字。其他的文字不是失传了,灭绝了就是转化为拼音文字。我们应当自豪于我们的祖先的发明,也感谢中华文字文明的世代世袭相传。汉字由商代甲骨卜辞转变为周代的金文,又由秦始皇统一文字为小篆,进而在汉代演变成为今天所能辨认的隶书、楷书,一脉相传,毫无间断,其惊人的连续性让我们至今能够追溯其起源的信息。对比其他几个古文字,汉字是唯一具有形、音、义三元素合一的文字。它使用简单的图画表达出来的,称之为象形文字,也就是画出来的文字,在今天的汉字中,山、水、日、月等具象的字,仍然能够看到古人原创的痕迹。殷商甲骨文内容大多是占卜记事的文字,也就是说,甲骨文的起初的功用都是商王室记载祈求上帝的事情。也就证明中国人的上帝观念并非是近代才有的。17世纪,一名叫作韦伯的学者写道,“汉语是伊甸园中所讲的最初语言。”很早之前就有来华的基督教传教士认为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传说、汉语、文字与《圣经》中的描述、希伯来语有关联,认为中国的传统文化、宗教习俗与西方的基督教传统有密切关系。早期的传教士对此也做过研究,臆测东西方文化本出同源且殊途同归。

甲骨文是一种象形文字,根据其形体,我们可以推断出古人造字的思维。因此根据甲骨卜辞,我们可以看出古人如何思考上帝。卜辞中常常出现“帝令雨”“帝令风”等句式,乃是说明了上帝的一种掌管自然的能力。

根据殷墟发现的甲骨文,帝字为“”。从甲骨文占卜的用意来看,“帝”是天上崇高的信仰对象。“ ”字字形,源自甲骨文、金文中的“上帝”二字合文,东汉许慎编撰的文字工具书《说文解字》并没有说出殷人对此字的理解。南宋的郑樵将上帝视为花蕊,“帝,象华蔕之形”[1],即生命发生的地方。后来的学者如王国维、郭沫若等均从此说。根据甲骨文中卜辞的研究,杨庆球在他的《上帝观在中国文化中的流变》一文中指出:“殷人的上帝不单是至尊的,也是具有人格意志的[2],因为其语式似人与上帝的对话,并显示上帝对自然万物的主宰地位。中山大学的一位俄裔汉学家郭静云并不认为甲骨文的“”字具花蕊的象形,她在《殷商的上帝信仰与「帝」字字形新解》一文中推断“”字是一个北极的星象图,“殷商的「帝」应源自对北极的崇拜,而「帝」的字形也具体、充份地表达了其本义,不仅具体描绘了当时北极周围的天空概况,也保存了当时巫师推断北极位置的方法。[3]”。综合以上学者的结论,我们可以得出中国古人的上帝是怎样的形象。首先,上帝的居所在天之上。其次,上帝乃生命之源。第三,上帝具人格。第四,上帝掌管大自然。第五,上帝掌管人事的祸福、城邦的命运、城池的建造[4]。这些特征足以证明中国古代殷商时代所敬拜的上帝在逻辑上与基督教的上帝相同。杨庆球例举洪秀全的诗句[5]总结,“原来古代中外都奉同一真神,中国人一直盼望这位无言无语的独一真神,要到今日才从圣经—上帝的话语—重新认识他。[6]

在殷商时代,“帝”与“天”是不同的概念,郭沫若指出“帝”不能等同于“天”[7]。到了周朝渐渐变化为人格天,天与帝的观念也渐渐相远。直至到了春秋战国时代,“天”的观念逐渐取代了“帝”,其意义也从有人格、意志的“帝”逐渐转变为有浓厚道德意义的“天”,例如:天道、天命等词语的出现。孔子对上帝的态度在他的《论语》中表达无遗,“敬鬼神而远之”、“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等,都显示孔子对祭祀鬼神是重视其中的伦理教化作用,对鬼神的态度基本是敬而远之。到了孟子时代,他继承孔子思想,进一步把“天”发展成为与人的道德生命相连结的事物。孟子在《孟子尽心》中说:“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这是以个人良心为中心而向外扩散的宇宙观,与古人所拜的上帝渐行渐远,但这恰恰奠基了以孔孟之道为中心内涵的中国儒家学说。孔孟之后,不论是宋儒或是近代新儒家,都把“天”理解为一普遍流行的天心天德。南宋的朱熹说:“则天即理也,命即性也,性即理也,”(《朱子语类》) ,把“天”归结为一种道德价值和宇宙秩序的根源,而非一位“有位格、与人建立亲密关系的神”。至此,上帝的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变异为秩序、制度、伦理等人文精神,这也成为中国历代知识分子所世代承袭的儒家思想。在这种思想熏陶之下,中国知识分子认为透过敬虔、默想的工夫、仰观宇宙、俯察大地、省察人生,即可达到浑然忘我、天人合一的境界;认定天理自在人心,透过内省工夫而不断自我超越、成就一种人文精神。这时的“天”不过是一个生生不息的宇宙关系秩序和道德根源,并非与人沟通、回应、建立个人关系的人格上帝。这个儒家思想成为中国历代统治者用来维系伦理道德,稳定社会秩序的法宝,在中国社会中具宗教作用。

由于儒家对鬼神的排斥,于是上帝由人格神转化为大自然,再由大自然转化为人民[8]。以人文精神取代上帝观念,这个转变,在西方是从文艺复兴开始,而在中国却早在周朝就已很成熟。当独一上帝的观念隐退,民间宗教的多神和各种迷信便在中国大行其道,人的自我与自我认识也因此改变。中国传统的人观是以善为核心的人性论,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是传统中国文化中对人性的定义。因此在建构人格时缺乏如《圣经》这样典籍理论指导 ,崇尚抑制人的欲望来达到人类的最高境界,这使得中国文化中所宣扬的理想人格无从在现实中找寻。这一理论缺失(或是说信仰缺失)使得历代文人和统治者不断树立标志性人格典范供人效法,这是因为,西方的先知是伦理先知,用来自上帝的绝对律令来向人说话;而东方的先知是模范的先知,用自己的行为做示范以引导他人的追随 [9]。例如:孔融让梨、二十四孝图、为守节妇女立贞洁牌坊等,以致在现代中国也由统治者树立雷锋 等标杆人物。这一点也恰好证明了中国自古以来也都认识到人的罪性问题,但因人观不同,其救赎的方法也大相径庭。^(The
End)

 


[1] 郑樵,六书略,(台北:艺文印书馆,1976),页8

[2] 杨庆球,《上帝观在中国文化上的流变》,中国神学研究院期刊第五期(香港),20117

[3] 郭静文,《殷商的上帝信仰与「帝」字字形新解》,南方文物第二期,(广州)2010,页67

[4] 杨庆球,《上帝观在中国文化上的流变》

[5] 洪秀全诗歌:天父上帝人人共,天下一家自古传;上古中国同番国:君民一体敬皇天。

[6] 杨庆球,《上帝观在中国文化上的流变》

[7] 杨庆球,《上帝观在中国文化上的流变》

[8] 同上

[9] 姚西伊()前路求索(香港:中国神学研究院出版社,2007),页129